2005年4月1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房车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城镇廉租住房将实行政府定价
刘铮 杜宇

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了《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》,规定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,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。
  《办法》规定: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,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制定或调整,应当遵循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向媒体公布,并通过政府公报、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,充分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,出台这一《办法》是为了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,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。